纳税人在ITAT中的上诉必须提及争议金额

2020-03-20 12:22:28 作者:

在ITAT提起上诉的所得税纳税人将必须提供与争议中锁定金额有关的信息,以及简要的案例历史记录和所要求的救济。所得税部今天发布了一份通知草案,称其正在修订《 IT法案》下的表格36、36A和规则47,以寻求有关未决争议的信息,以重新制定其诉讼政策。

25年后,将对向所得税上诉法庭(ITAT)提出上诉的表格进行修改。上一次修订是在1993年。

“有关上诉争议金额的信息对于设计诉讼管理部门的政策至关重要。因此,为了掌握最新情况,必须合理化这些表格,以使这些表格具有描述性和信息性。”

中央直接税局(CBDT)已邀请利益相关者在7月2日前对该草案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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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草案,纳税人在ITAT之前提起上诉将必须以规定的格式提供未决诉讼的详细信息。

申请人还必须提供上诉中有争议的罚款细节。

如果在上诉人与上诉法庭的任何庭审中有任何其他与评估年度有关的上诉待决,则申请人必须提供上诉庭的详细信息,上诉人也要与之保持联系。上诉编号和上诉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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